汕尾機非隔離護欄 人行橫道防撞欄桿 珠海馬路路側護欄
護欄依靠其連續(xù)的結構發(fā)揮整體作用方能起到防護功能,如果護欄設置長度較短,不但影響美觀,而且不能發(fā)揮護欄的導向功能,增加碰撞的危險性。
因此,必須對護欄最小長度進行檢驗,即要滿足結構上所需要的最短長度。同時,對于為保護路側危險物而設置的護欄,其最小長度應不使汽車沖出護欄。
護欄的最短長度主要取決于碰撞能量,不同設計行車速度對護欄最小結構長度的要求如下:
當設計行車速度 v<70km/h 時,其長度不小于 28m;
當 70km/h v<100km/h 時, 其長度不小于 48m;
當 v>100km/h 時,其長度不小于 60m。